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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4 分类:技术动态 点击:次
【中国化工仪器网 国内新闻】导读:打开朋友圈,卖服装、化装品、代购已成为平常,除此之外,私房美食的贩卖同样成为1种潮流。但是这些食品既没有生产许可也无任何保证,其存在的小范围性使其属于监管盲区。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拟规定网上销售食品应获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如果通过,意味着五花八门的网络食品行将走出监管真空地带。
(图片源于百度图片)
互联网+食品 这1新形态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消费方式。媒体随机采访的几位市民表示,现在微信朋友圈里多少都有几个卖私房菜的商家,送货上门、便宜实惠、品种多样、还能目前跟周围朋友互动分享,这是他们选择购买微商食品的主要缘由。但是,在生意火爆的背后,朋友圈食品也存在很多问题。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向健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微商、朋友圈卖食品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虽然大多数朋友圈卖食品都将 私人定制 、 低价优良 作为卖点,但是家庭式生产、简易的配送队伍及装备,使得朋友圈食品质量很难有保证。
据了解,今年8月中旬,浙江省消保委、温州市市场监管局曾联合实行微信美食销售专项抽检行动。抽检触及10个较为知名的微信商家,产品包括了环比降落26.3%熟肉制品、糕点等44个批次,由于制作、存储、配送等环节控制监管不过关,致使许多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合格率不足1半,菌落总数超标问题严重。
《办法》的发布,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根据,也是对行将实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网络食品交易监管 方面的有力补充,弥补了法律对网络食品监管的空白,促使微商食品经营向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方向发展,为责任追溯提供可靠根据。
向健军表示,《办法》如果出台,将结束微商食品无监管时期,有益于规范企业经营行动,保护市场秩序,增进行业健康长远的发展;《办法》出台后,市场上的产品整体质量水平将会提高,在1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对监管层来讲,有了具体的执法根据,部门之间的责任义务更见清晰,有益于加强微商食品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力。
虽然《办法》弥补了微商监管空白,但很多民众仍对《办法》能否切实有效履行表示耽忧。
对此,向健军表示, 落实对微商食全程高速送货从出发点向正北方向动身品的监管确切具有1定难度。1是微商食品的宣扬、生产、交易及配送等各个环节都10分分散,很难进行集中监管;2是第3方交易平台是整条微商食品产业链中的重要1环,监管的落实需要第3方交易平台的协助,但是第3方交易平台当前对朋友圈食品并没有采取具体的监管措施,全部监管这是对3D打印行业又1较为重要的贡献链条还不完善。
据了解,微信平台的准入机制,仅针对认证餐饮类公众账号,而对个人账号经营,还没监管细则。任何经营者都可以使用第3方工具来开店,服务商并没有权利对出售的具体产品、准入审核做明确规定。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 网售食品管理中不允许出现任何盲区和漏洞。不论经营者采取何种方式销售运营,其交易行动依然是在平台上发起,平台方须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负起监督管理责任。